企业类型:申请主体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符合申请条件。
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若计划经营出境旅游业务,需在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受行政处罚后申请增项。
(二)注册资本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需认缴到位。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需认缴到位。
(三)经营场所
产权要求:需提供自有或租赁的非住宅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
场地标准:办公场所需至少包含2间独立房间,悬挂旅行社招牌并公示投诉电话。
(四)人员配置
导游人员:至少配备3名持有导游证的专职导游,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
管理人员:需有具备2年以上旅游从业经历的经理和计调人员,提供履历证明及任职文件。
(五)营业设施
基础设备:配备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联网电脑等办公设备。
保障:需建立旅游保障制度,配备急救箱等应急物资。
(六)质量保证金
国内/入境业务:需缴纳20万元质量保证金,可通过银行保函或现金存款方式缴纳。
出境业务:需增存120万元质量保证金,总计140万元。
二、办理流程
(一)工商注册
核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需包含“旅行社”或“旅游”字样。
登记: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经营范围明确标注旅游业务类型。
(二)线上申请
平台注册: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企业账号注册。
材料上传:按系统要求填写设立申请表,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三)材料审核
初审:文旅部门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5个工作日内反馈补正意见。
复审:对注册资本、人员资质等关键要素进行实质审查,必要时要求提供补充证明。
(四)现场核查
场地检查:核查办公场所面积、设施配置及制度落实情况。
人员面谈:对经理、计调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五)保证金缴纳
协议签订:与指定银行签订《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资金存入:按核定金额完成保证金缴纳,取得存款凭证。
(六)证照领取
审批决定:审核通过后,文旅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证照发放:凭营业执照和保证金凭证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