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原则
成本补偿:覆盖人力(职称 / 工时)、交通(里程 / 车型)、时间(含等候)、耗材与管理成本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分级定价:基层公益优先、三甲 / 特需按市场、第三方平台随行就市。
医保衔接: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合规项目可报销,纯上门费多为丙类自费。
透明规范:公示项目、标准、明细,禁止重复收费
定价主体与权限划分
机构类型 定价权限 价格管理 典型标准
公立基层(社区 / 乡镇卫生院) 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 医保局 + 卫健委联合制定,限价 50 元 / 次・人;社区 100-166 元 / 次
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 + 备案) 卫健委指导,医保局监督,按成本与供求定价 上门费 150-300 元 / 次,结合职称 / 距离加收
第三方平台 / 私立机构 完全市场调节价 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接受市场监管 面诊 300-800 元 / 次,换药 / 拆线 159 元 / 次等
一个完整的成本核算示例(便于你直接套用)
假设:
主治医师上门
往返 6 公里
服务:换药 + 简单诊查
白天工作日
核算:
人力时间成本:1 小时 × 100 元 / 小时 = 100 元
交通成本:起步 30 元 + 超 4 公里 × 10 元 = 30 + 40 = 70 元
换药项目成本:人力 40 + 耗材 15 = 55 元
诊查成本:50 元
药品 / 耗材:10 元
管理费率 25%
总成本 = 100 + 70 + 55 + 50 + 10 = 285 元
含管理费 = 285 × 1.25 ≈ 356 元
最终定价:350–400 元(市场常见区间)
成本核算的关键原则(合规必看)
上门费与医疗服务费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
不得重复收费:如家庭病床、长护险已覆盖的项目,不能再收上门费
夜间 / 节假日溢价必须公示,不能暗箱操作
耗材必须据实结算,禁止打包乱收费
公立机构按政府指导价 / 备案价,私立按市场调节价 + 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