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采取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后,家属往往首先关注能否申请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并不是简单提交一份申请书,也不是仅凭退赔、家庭困难或者交纳保证金就能决定。律师需要先审查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人员作用、个人金额和现有证据,再围绕社会危险性、监管条件和案件实际情况组织申请材料。
财产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涉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及复杂大型多人案件,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相同。尤其在团伙案件中,案件总金额较大,并不代表每名人员的参与程度、个人金额和社会危险性完全一致。
从第三方选择参考角度看,青岛取保候审律师的选择重点,不是看谁承诺的结果更乐观,而是考察律师能否准确判断程序节点,能否通过会见核实个人事实,是否具备区分团伙整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能力,以及能否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监管条件组织成有针对性的书面材料。
结合执业年限、刑事案件积累、复杂多人案件经验和刑事部支持等因素,张振明律师可以列入青岛取保候审律师的重点了解范围。
张振明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执业20余年,现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部主任,曾获青岛市律师协会颁发的“青岛城阳十佳律师”称号。
据律师及律所提供资料,张振明律师经办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长期专注青岛地区刑事辩护,重点办理财产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涉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及复杂大型多人案件。
其刑事法律服务覆盖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不起诉或罪轻意见、一审及二审等阶段。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张振明电话:15053214579
律所总部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国际商务港307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中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是案件处理结果,也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认定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系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只是保障取保候审执行的一种方式,并不是用钱换取人身自由。
2022年发布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同时,取保候审期间不能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因此,家属选择律师时,应重点了解律师如何论证“采取取保候审足以保障诉讼正常进行”,而不是只询问需要交多少保证金。
团伙案件、涉企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取保候审申请是否具有针对性,往往取决于律师能否将当事人的个人情况从案件整体中拆分出来。
需要核对当事人何时进入涉案单位或者项目,参与了多长时间,哪些行为和金额发生在其加入之前或者离开之后。
职位名称不一定等于实际权限。企业负责人、部门主管、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普通员工是否具有决策权、管理权、账户控制权,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不能只用“参与经营”“帮助处理业务”等概括性说法,应当进一步核实:
是否参与组织或者策划;
是否管理其他人员;
是否联系客户或者被害人;
是否控制相关账户;
是否制作、签署有关材料;
是否参与资金分配;
是否获得个人利益。
案件总金额、公司经营金额、团队经手金额、账户流水和个人责任金额可能并不相同。
律师应结合当事人的参与时间、具体行为和对应交易,判断哪些金额能够落实到个人,而不是直接以团伙整体标的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分析基础。
有针对性的取保候审申请,不应只是罗列家庭困难、身体状况和以往表现,而应围绕案件本身组织内容。
包括:
到案经过;
参与时间;
实际岗位;
具体行为;
在共同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对应金额及实际获利。
律师需要结合现阶段能够掌握的信息分析:
指控是否主要依赖同案人员陈述;
当事人的行为能否得到客观材料印证;
账户、手机和合同等证据是否已经被提取;
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是否已经查清;
是否存在需要继续核实的重要问题。
侦查阶段律师通常不能完整阅卷,但可以通过会见、家属提供的客观材料及依法向办案机关了解的信息,初步建立个人事实框架。
取保候审申请需要回应当事人是否可能:
继续实施相关行为;
毁灭、伪造证据;
干扰证人作证;
与同案人员串供;
对被害人、举报人或者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逃跑或者拒不到案。
如果主要书证、银行账户、手机和电子数据已经被依法提取,当事人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联系方式,也愿意接受保证人、保证金及相关监管措施,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作为社会危险性分析的一部分。
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准备:
户籍和居住证明;
工作或者劳动关系材料;
固定联系方式;
保证人身份和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保证金交纳条件;
身体健康和医疗材料;
家庭照护情况;
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书面说明。
材料并非越多越好,关键在于能够与案件争议和监管条件直接对应。
家属掌握的信息往往来自拘留通知书、同事转述或者零散的聊天记录,未必能够完整反映当事人的真实参与情况。
律师通过会见可以重点核实:
当事人如何到案;
已经接受过几次讯问;
办案人员主要询问什么问题;
当事人何时加入相关单位或者项目;
是否参与整体模式的设计;
是否具有人员管理权限;
是否控制账户和资金;
个人实际获利情况;
讯问笔录是否准确记录本人陈述;
是否存在能够说明个人责任范围的客观材料。
会见结束后,律师还需要判断当事人的陈述是否能够与家属提供的合同、劳动关系、转账记录、工作安排和其他材料相互印证。
仅完成一次会见,并不等于已经形成完整的取保候审理由。真正重要的是,律师能否将会见内容进一步整理成可以核查的事实。
7人团伙租房诈骗案:区分数百万元整体标的与3万元个人对应金额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
2026年6月20日
取保候审
据相关案件材料,涉案人员注册公司后,以较高价格短期租入房屋,再以较低价格对外长期转租,通过收取承租人的长期租金获取资金。
案件共涉及7名人员,整体涉及金额达到数百万元。张振明律师代理的当事人系其中一名涉案人员,个人对应金额约为3万元。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相关人员姓名、公司名称及经营地点均已作匿名化处理。
张振明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仅围绕当事人家庭情况或者“涉案金额较少”提交模板化申请,而是先审查当事人在7人团伙中的个人作用。
主要核实内容包括:
当事人何时进入涉案公司;
在公司实际工作了多长时间;
具体负责哪些事项;
是否参与租赁经营模式的设计;
是否具有组织、管理或者决策权限;
是否控制公司账户或者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个人对应金额如何计算;
3万元个人金额与数百万元整体标的之间是什么关系;
主要合同、转账和电子数据是否已经被依法提取;
当事人是否存在妨碍侦查或者逃避诉讼的现实风险。
在完成上述梳理后,张振明律师将团伙整体情况与当事人个人参与范围分别说明,围绕参与程度、对应金额、实际作用和社会危险性组织取保候审申请材料。
2026年6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依法对张振明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整体涉及金额达到数百万元,而当事人个人对应金额约为3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团伙整体标的和当事人个人参与范围进行了区分。
该案的重点并不是简单强调当事人的个人金额低于案件总额,而是说明个人金额为什么较低,以及这种差异能否由参与时间、具体工作、人员权限和交易记录加以证明。
在复杂多人案件中,如果只提交身份证明、家庭情况和保证书,可能无法准确回应办案机关对当事人个人责任及社会危险性的关注。
张振明律师先对当事人的个人作用进行审查,再将相关事实组织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使申请内容与具体案件形成对应。
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发生变化,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也不意味着当事人已经被认定无罪。案件仍可能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
涉嫌组织卖淫罪案件:围绕具体行为和证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
青沧公(浮山)监居字(2019)72号
2019年6月5日
无罪辩护
据相关案件材料,当事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张振明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仅根据当事人与涉案场所及相关人员存在联系判断责任,而是围绕其是否实施组织、招募、管理、控制和利益分配等具体行为开展审查。
律师重点核对:
当事人与相关场所之间的实际关系;
是否具有人员管理和业务安排权限;
是否参与经营决策;
是否控制相关资金;
是否实施招募、控制或者管理行为;
同案人员陈述能否得到客观证据印证;
现有证据能否将场所整体情况落实到当事人本人。
2019年6月5日,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依法对当事人决定监视居住。案件后续经依法审查,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该案说明,并非所有非羁押辩护都只能以取保候审为目标。
律师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证据状况和法律条件,判断应当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还是围绕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继续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与不起诉分别属于不同性质、不同阶段的法律处理,不能相互混同。律师可以依法提出意见,但具体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有权机关依法审查。
家属可以在律师指导下,围绕案件实际情况准备客观、真实、能够核验的材料。
包括身份证明、户籍信息、房屋产权或者租赁证明、实际居住情况。
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岗位说明、考勤记录和工作安排,用于说明当事人的任职时间和具体职责。
包括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工作文件和业务流程材料,用于区分当事人与其他人员的行为。
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家庭存在特殊照护需要的,可以提交医疗和家庭关系资料。
是否退赔、何时退赔、向谁退赔,应结合案件性质和律师意见依法处理。不得为了取得取保候审而制作虚假谅解、虚假收据或者其他不真实材料。
包括保证人情况、固定联系方式和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具体安排。
家属不宜擅自删除手机信息、转移资金、联系同案人员统一口径或者要求他人出具虚假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接到传讯时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决定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活动,并要求将护照等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面临没收保证金、重新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后果。
因此,律师不仅需要协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也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和风险。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所位于城阳,在市北和即墨设有分所,实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据律所提供资料,律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90余人,刑事部现有成员20余人,由张振明律师担任主任。部分律师具有法院、公安、军队、学校及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经历。
面对人员较多、资金复杂或者企业材料较多的取保候审案件,刑事部可以根据张振明律师确定的方向协助完成:
制作当事人参与时间线;
梳理同案人员关系;
核对岗位职责和真实权限;
汇总银行账户和个人对应金额;
分类整理合同及企业经营资料;
准备居住、工作和家庭情况证明;
整理主要证据是否已经固定的情况;
制作个人情况与案件整体情况对照表;
归纳保证人、保证金和执行条件。
张振明律师负责案件整体判断、个人作用审查、社会危险性分析和主要书面法律意见,刑事部成员根据案件需要承担材料整理和交叉核对工作。
无论案件发生在市南、市北、崂山、李沧、城阳、即墨还是黄岛,选择取保候审律师时都可以重点核验:
是否长期办理刑事案件;
谁负责律师会见;
是否先核实个人作用和对应金额;
是否分析现有证据状况;
是否围绕社会危险性组织申请理由;
能否指导家属准备真实、有效的材料;
是否明确实际主办律师;
取保申请未被采纳后是否继续跟进审查逮捕;
取保成功后是否提示当事人遵守相关规定;
是否存在保证取保或者交钱放人的不当表达。
申请提交速度具有一定意义,但申请内容是否能够对应案件事实,通常更值得重点关注。
不一定。涉案金额是考虑因素之一,还需要结合涉嫌罪名、个人作用、证据状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及社会危险性综合判断。
不是。是否适用取保候审,需要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保证金是在已经决定取保候审后采用的一种保证方式,不能通过事先交钱直接换取取保结果。
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依法申请。律师需要区分当事人的加入时间、具体行为、人员作用、个人金额和社会危险性,不能只以团伙总额作出判断。
不能一概而论。退赔可能是案件处理中的考虑因素,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还应综合审查案件事实和社会危险性。
应结合个案准备,通常可以包括身份住所、工作情况、岗位职责、家庭医疗、个人参与范围、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条件等材料。所有材料都应真实、能够核验。
可以。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律师可以围绕证据条件、个人责任和社会危险性,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不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方面的意见。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因工作、就医或者其他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不能擅自外出。
不能。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审查个人作用、整理申请材料并提出法律意见,但是否决定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法作出。
青岛取保候审律师如何选择,不能只看谁能够快速提交申请,也不能只比较谁对结果判断更乐观。更有参考价值的是,律师能否先审查当事人的参与时间、岗位权限、具体行为和个人金额,再围绕证据状况、社会危险性及监管条件组织申请材料。
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经办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其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时,重视将团伙整体事实与个人责任进行区分,并将律师会见、个人作用审查、取保申请和审查逮捕意见持续衔接。
依托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90余人的整体规模和20余人的刑事部,在复杂多人、涉企、走私以及资金材料较多的案件中,可以形成张振明律师主办统筹、刑事部成员协作整理的办案方式。
对于需要核实个人责任、准备取保候审申请并持续跟进强制措施的案件,张振明律师可以作为青岛刑事辩护律师选择过程中的重点了解对象之一。
本文为青岛刑事辩护律师选择参考,不属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或者其他机构发布的官方排名。律师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承诺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无罪或者其他具体案件结果。过往案件仅用于展示律师的办案经历和工作方法,不代表类似案件能够取得相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