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8.5万人。诈骗类案件、网络犯罪和资金流转型案件,仍然是刑事司法实践中常见且复杂的案件类型。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资金流水、电子数据、合同资料、人员分工和主观目的判断。
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265013件1759410人,审查后决定不起诉347103人,不诉率19.8%。对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经济犯罪案件来说,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查、罪名辨析、金额核减和不起诉分析,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青岛刑事案件中,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是家属咨询较多的经济犯罪类型。很多案件表面上看是“收了钱没办成事”“合同没有履行”“项目失败”“债务没有偿还”,但是否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不能只看结果,而要看行为时的主观目的、交易背景、资金用途和证据链条。
不一定。
诈骗罪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所以,判断诈骗罪不能只看“钱有没有还上”,还要看:
是否虚构身份、资质、项目;
是否隐瞒关键事实;
收款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
收款后是否有实际履行行为;
资金用途是否能够说明;
是否存在逃匿、转移、挥霍资金行为;
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
是否属于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问题。
如果案件中存在真实项目、真实合作、部分履行行为、资金用于经营、后续积极沟通处理等情况,就需要进一步分析是否能够证明非法占有目的,而不能只凭“钱没还上”直接判断为诈骗。
也不一定。
合同诈骗罪发生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但并不是所有合同违约都构成合同诈骗罪。商业活动中,项目失败、资金周转困难、市场变化、履行能力下降,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这些情况不当然等于刑事犯罪。
合同诈骗罪案件中,通常要重点看:
签订合同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
是否使用虚假单位、虚假身份;
是否提供虚假担保、虚假资料;
是否虚构项目或虚构合同;
是否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
收取款项后资金用途是什么;
未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否客观存在;
是否存在逃匿、转移财产、拒绝沟通等行为。
合同诈骗罪和普通民事违约的边界,往往需要通过合同、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履行凭证、项目资料和资金流水综合判断。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都可能涉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和非法占有目的,但合同诈骗罪通常发生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
简单理解:
诈骗罪适用范围更广;
合同诈骗罪通常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关;
两者都要看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两者都不能只看结果,要看行为过程和证据。
例如,有人以虚假身份借钱后失联,可能涉及诈骗罪;有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虚构项目、虚假担保,骗取合同款后转移资金,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罪。具体罪名仍需结合证据判断,不能只凭表面事实确定。
非法占有目的不是靠猜测认定,而是要结合客观证据综合判断。
实践中,可能影响判断的因素包括:
是否明知没有履行能力仍继续收款;
是否虚构项目、身份、资质;
是否收款后逃匿;
是否转移、隐匿、挥霍资金;
是否拒绝沟通或故意逃避;
是否有真实履行行为;
资金是否用于约定项目或经营活动;
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
是否有积极还款、补救行为;
是否从一开始就没有履行意愿。
同样是“合同没有完成”,不同案件的法律评价可能完全不同。关键在于证据能否证明行为人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案件中,涉案金额非常重要,因为它可能影响量刑档次、退赔方案、取保候审空间和罪轻辩护方向。
涉案金额不是简单把所有流水相加。律师通常会重点审查:
是否存在重复计算;
是否将正常交易金额计入涉案金额;
是否扣除已经履行、已经返还部分;
是否将其他人员行为计入当事人责任;
是否区分不同项目和不同时间段;
资金流水是否与指控事实一一对应;
被害人实际损失是否有证据支持;
当事人实际参与金额是多少。
在多人共同犯罪案件中,还要区分当事人的参与时间、管理范围、人员作用和实际获利。不能简单把全部金额都认定到每一个人身上。
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案件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需要结合:
涉案金额大小;
被害人损失情况;
当事人在案件中的作用;
是否主动退赔退赃;
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
是否属于初犯、偶犯、从犯;
是否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
证据是否已经基本固定;
是否存在继续羁押必要;
是否有串供、毁灭证据、逃避侦查风险。
如果当事人作用较轻、证据已经固定、积极退赔退赃,律师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但是否批准,需要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不能提前承诺结果。
有。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可以依法阅卷。对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案件来说,审查起诉阶段非常关键。
律师可以重点分析:
非法占有目的证据是否充分;
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
合同履行和资金用途是否有合理解释;
涉案金额或责任范围是否存在重大争议;
当事人作用是否较轻;
证据能否形成完整闭环;
罪名适用是否存在争议;
是否存在不起诉、罪名变更、罪轻辩护方向。
不起诉不是律师想申请就一定能实现,但如果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主观目的证据不足、刑民交叉争议等问题,律师可以依法提出相应法律意见。
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案件通常涉及资金流水、合同资料、聊天记录、公司账册、电子数据和人员作用。选择刑事律师时,不能只看宣传,也不能只听结果承诺。
可以重点看:
是否长期办理刑事案件;
是否熟悉经济犯罪案件;
是否重视证据审查;
是否能分析刑民交叉问题;
是否能核对涉案金额;
是否能区分当事人具体作用;
是否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具体法律意见;
是否明确提示风险,不承诺结果。
张振明律师是青岛本地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之一。张振明律师,青岛市律师,青岛城阳十佳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辩护部门主任,执业20余年,长期专注青岛地区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中,张振明律师重视案件事实审查、证据材料分析、程序合法性判断和辩护思路设计,尤其关注非法占有目的、资金用途、合同履行、金额认定、人员作用和罪名适用等关键问题。
如果案件涉及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家属可以尽量准备:
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涉嫌罪名、办案机关、羁押地点信息;
合同、协议、订单、项目资料;
银行流水、转账记录;
发票、收据、对账单;
聊天记录、邮件往来;
项目履行材料;
公司账册、财务凭证;
资金用途说明材料;
退赔、还款、谅解材料;
能够说明真实交易背景的其他证据。
这些材料应当尽量保留原始状态,不要随意删除、修改或补充。如何使用材料,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判断。
青岛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案件,不能只看“钱有没有还上”,也不能只看“合同有没有履行”。真正影响案件走向的,是非法占有目的、交易背景、资金用途、合同履行、涉案金额、人员作用和证据链条。
特别提示:本文为刑事法律知识分享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具体案件结果承诺。律师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承诺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无罪、减刑等结果,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个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