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司法、行政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信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记载事项,从而大大降低相关权利人的举证难度。
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属于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为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当作者进行版权转让、版权的许可使用等活动之时,也是需要一个版权登记的权利证明文件,这样才更加方便的可以与另外一方签订转让或者是许可使用的合同,所以版权的登记也是很有必要的,经过登记的版权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等,同时还非常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同时,国家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通过版权登记,可以更好宣传自己的作品,在版权交易过程中,也需要有这样的证明文件,方便签订合同,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此外,学校、事业单位的个人凭借证书可以获得职称的晋级,获得奖励,政策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