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
5.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等。
6.有必要的教学车辆: